6 試驗方法
6.1 外觀
采用目測與手觸摸結合的方法進行。
6.2 表觀密度
6.2.1 試驗條件
密度測試應在常溫條件下進行。
6.2.2 試驗裝置
不銹鋼容器:內(nèi)徑為Φ50mm,高50mm;
電子天平:量程大于100g,精度0.1g;
電子天平:量程1000g,精度1g;
直尺:精度1mm;
游標卡尺:精度0.02mm;
量筒:1200mL;
電熱鼓風干燥箱:O℃~200℃。
6.2.3 試驗程序
6.2.3.1 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
將防火密封膠或混合均勻的柔性有機堵料放入一個內(nèi)徑為Φ50mm,高50mm的不銹鋼容器中。用直徑為5mm的不銹鋼棒插搗,使其充滿整個容器,并用不銹鋼板將表面抹平,使其上表面與不銹鋼容器的上表面處于同一平面。準確稱量其質(zhì)量m2,m2減去不銹鋼容器本身的質(zhì)量m1即為試樣的質(zhì)量m,精確至0.1g。
表觀密度ρ(kg/m3)按式(1)計算:
ρ=m/V……………………(1)
式中:
ρ——表觀密度,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m3);
m——試樣的質(zhì)量,單位為千克(kg);
V——不銹鋼容器凈空體積,單位為立方米(m3)。
試驗數(shù)據(jù)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取整到0.1×103kg/m3。兩次試驗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2×103kg/m3。
6.2.3.2 無機堵料、阻火包
將阻火包內(nèi)裝材料放入電熱鼓風干燥箱內(nèi),在65℃±2℃條件下烘干至恒重。
將試樣(無機堵料或阻火包內(nèi)裝材料)混合均勻后,緩慢放入量程不小于1200mL的量筒中至1000mL左右,輕輕振動量筒,使量筒中的試樣與刻度線相平,記錄下刻度讀數(shù)V。
稱量空量筒的質(zhì)量和裝入試樣后的量筒質(zhì)量,兩者之差即為試樣的質(zhì)量,精確至0.1g。
表觀密度按式(2)計算:
ρ=m/V……………………(2)
式中:
ρ——表觀密度,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m3);
m——試樣的質(zhì)量,單位為千克(kg);
V——試樣的體積,單位為立方米(m3)。
試驗數(shù)據(jù)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取整到0.1×103kg/m3。兩次試驗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2×103kg/m3。
6.2.3.3 阻火模塊、防火封堵板材、泡沫封堵材料
將阻火模塊、防火封堵板材或已成型的泡沫封堵材料切割成兩個50mm×50mm×20mm的試件(也可以是實際厚度),分別稱量其質(zhì)量,精確至1g,并測量其尺寸,精確至1mm。
表觀密度按式(3)計算:
ρ=m/V……………………(3)
式中:
ρ——表觀密度,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m3);
m——試樣的質(zhì)量,單位為千克(kg);
V——試樣的體積,單位為立方米(m3)。
試驗數(shù)據(jù)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取整到0.1×103kg/m3。兩次試驗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2×103kg/m3。
6.2.3.4 阻火包帶和縫隙封堵材料
將阻火包帶或縫隙封堵材料切割成兩個100mm×10mm×2mm的試件(也可以是實際寬度和厚度),分別稱量其質(zhì)量,精確至1g,并測量其尺寸,精確至1mm。
表觀密度按式(4)計算:
ρ=m/V……………………(4)
式中:
ρ——表觀密度,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m3);
m——試樣的質(zhì)量,單位為千克(kg);
V——試樣的體積,單位為立方米(m3)。
試驗數(shù)據(jù)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取整到0.1×103kg/m3。兩次試驗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2×103kg/m3。
6.3 初凝時間(t)
在20℃±5℃條件下,按產(chǎn)品使用說明規(guī)定的混合比配料,用秒表測定從配料結束到喪失流動性時為止的時間。
6.4 抗壓強度
6.4.1 試樣的制備
將調(diào)和好的無機堵料倒入規(guī)格為62.5mm×40mm×40mm的試模內(nèi),搗實抹平,待基本固化后脫模。試樣的調(diào)和與養(yǎng)護應按產(chǎn)品使用說明進行,試樣數(shù)量為五個。
將阻火模塊切割成規(guī)格為62.5mm×40mm×40mm的試樣,試樣數(shù)量為五個。
6.4.2 試驗裝置
試驗采用符合GB/T 2611規(guī)定的壓力試驗機。
6.4.3 試驗程序
選擇試塊的任一側(cè)面作為受壓面,用游標卡尺測量其受壓截面長和寬的尺寸,精確至1mm。
將選定試塊的受壓面向上放在壓力試驗機的加壓座上,使試件的中心線與壓力機壓頭的中心線重合,以1500N/min~2000N/min的速度均勻加荷至試件破壞,記錄試件破壞時的壓力讀數(shù)。
抗壓強度按式(5)計算:
R=P/S……………………(5)
式中:
R一一抗壓強度,單位為兆帕(MPa);
P——壓力讀數(shù),單位為牛頓(N);
S一一受壓面積,單位為平方毫米(mm2)。
抗壓強度結果以五個試驗值中剔除粗大誤差后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精確至0.01MPa。
6.5 抗彎強度
將樣品加工成尺寸為240mm×100mm的試件,試件數(shù)量為五個。表面有涂層的防火封堵材料,其裸露的斷面應采用相同的表面材料涂封。按GB/T 7019-1997中的9.3.4和9.4.2的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試件的抗彎強度,抗彎強度結果以五個試驗值中剔除粗大誤差后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精確至0.01MPa。
6.6 抗跌落性
分別將三個完整的阻火包從5m高處自由落于混凝土水平地面上,觀察包體。
6.7 腐蝕性
6.7.1 阻火模塊
分別取長為250mm、外徑為Φ30mm~Φ40mm的Q235普通碳素結構鋼管兩根和長為250mm、外徑為Φ30mm~Φ40mm的PVC絕緣護套電纜3根,在阻火模塊上鉆出與鋼管和電纜直徑相同的孔洞,并對剖。將鋼管和電纜置于阻火模塊的孔洞中,并用夾具固定,固定方式見圖1。七天后,觀察鋼管和電纜外層膠皮與堵料試樣接觸部位是否出現(xiàn)銹蝕、腐蝕現(xiàn)象。
6.7.2 其他封堵材料的腐蝕性試驗
分別取150mm×100mm×0.8mm的Q235普通碳素結構鋼板兩塊和長為25mm、外徑為Φ30mm~Φ40mm的電纜3根,將調(diào)和好的無機堵料、柔性有機堵料、泡沫封堵材料或防火密封膠涂在鋼板和電纜外層膠皮表面,七天后觀察鋼板和電纜外層膠皮與堵料試樣接觸部位,是否出現(xiàn)銹蝕、腐蝕現(xiàn)象。
6.8 耐水性
6.8.1 試樣的制備
無機堵料、防火密封膠:將調(diào)和好的試樣注入200mm×20mm×20mm的標準試模內(nèi),搗實抹平,待基本固化后脫模,養(yǎng)護期滿后將試樣鋸切成三個20mm×20mm×20mm的正方體試塊。試樣的調(diào)和與養(yǎng)護按產(chǎn)品使用說明進行。
柔性有機堵料:取一定量的試樣,揉勻,制成三個直徑均為20mm的圓球。
阻火包:試樣為完整的三個包體。
其他防火封堵材料:將試樣切割成三個20mm×20mm×20mm的試塊,表面有涂層的防火封堵材料,其裸露的斷面應采用相同的表面材料涂封。厚度小于20mm的材料,試塊厚度與材料厚度相同。
注:對無法固化的防火密封膠,可以涂在三個50mm×50mm×2mm的不銹鋼板或聚乙烯塑料板上進行試驗,涂覆厚度為1mm±0.5mm。
6.8.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樣浸泡于自來水中,溫度保持在20℃±5℃,一天觀察一次,三天后取出。觀察試樣是否溶脹、開裂,阻火包的包體是否完整、有無破損、內(nèi)裝材料是否有明顯變化。
6.8.3 判定條件
阻火包浸泡三天后取出擦干,包體應完整、無破損且內(nèi)裝材料應無明顯變化。
其他試樣浸泡三天,三個試件中至少兩個不應出現(xiàn)溶脹、開裂現(xiàn)象。
6.9 耐油性
6.9.1 試樣的制備
按6.8.1的要求制樣。
6.9.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樣浸泡于變壓器油中,油溫保持在20℃±5℃,一天觀察一次,三天后取出。
6.9.3 判定條件
按6.8.3的要求進行判定。
6.10 耐濕熱性
6.10.1 試樣的制備
按6.8.1的要求制樣。
6.10.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件,放置在濕度為90%±5%、溫度45℃±5℃的試驗箱中,至規(guī)定時間后,取出試件放置于不受陽光直接照射的環(huán)境中,自然干燥。觀察試樣是否開裂、粉化。
6.10.3 判定條件
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后,阻火包內(nèi)裝材料應無明顯變化,其他試樣三個試件中至少兩個不應出現(xiàn)開裂、粉化現(xiàn)象。
6.11 耐凍融循環(huán)性
6.11.1 試樣的制備
按6.8.1的要求制樣。
6.11.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件,先置于23℃±2℃的水中18h,然后將試件放入-20℃±2℃的低溫箱中,自箱內(nèi)溫度達到-18℃時起冷凍3h再將試件從低溫箱中取出,立即放入50℃±2℃的恒溫箱中,恒溫3h。取出試件重復上述操作共15個循環(huán)。觀察試樣是否開裂、粉化。
6.11.3 判定條件
按6.10.3的要求進行判定。
6.12 耐酸性
6.12.1 試樣的制備
按6.8.1的要求制樣。
6.12.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件,放置于3%的鹽酸溶液中,溫度保持在20℃±5℃,一天觀察一次,觀察試樣是否溶脹、開裂。
6.12.3 判定條件
浸泡三天后,三個試件中至少兩個不應出現(xiàn)溶脹、開裂現(xiàn)象。
6.13 耐堿性
6.13.1 試樣的制備
按6.8.1的要求制樣。
6.13.2 試驗程序
將制作養(yǎng)護好的試件,浸入3%的氨水溶液中,溫度保持在20℃±5℃,一天觀察一次,觀察試樣是否溶脹、開裂。
6.13.3 判定條件
浸泡三天后,三個試件中至少兩個不應出現(xiàn)溶脹、開裂現(xiàn)象。
6.14 膨脹性能
6.14.1 試樣的制備
阻火包:將阻火包的內(nèi)裝材料混合均勻后,分別放入三個內(nèi)徑為Φ50mm,高50mm的鋼質(zhì)容器中。阻火包的內(nèi)裝材料在鋼質(zhì)容器中的松散堆積厚度為10mm。
阻火模塊、縫隙封堵材料、泡沫封堵材料(已固化成型):將試樣切割成三個直徑為Φ48mm~Φ50mm,厚度為10mm±3mm的試樣塊,厚度不足可以疊加,每個試件至少應包含一個使用表面。然后,分別放入三個內(nèi)徑為Φ50mm,高度不小于50mm的鋼質(zhì)容器中。
防火密封膠:將防火密封膠注入三個內(nèi)徑為Φ50mm,高50mm的鋼質(zhì)容器中,防火密封膠的注入高度為3mm±1mm。然后,將鋼質(zhì)容器放入溫度為60℃±5℃的電熱鼓風干燥箱中干燥48h以上。根據(jù)產(chǎn)品的使用要求,也可以分層進行干燥,干燥后試件的厚度為3mm±1mm。
6.14.2 試驗程序
用鋼直尺測量試樣膨脹前的高度。然后,將裝有試樣的鋼質(zhì)容器置于溫度為540℃±10℃的電阻爐內(nèi),恒溫30min后取出。待充分冷卻后,測量試樣膨脹后的高度(若膨脹后的試樣表面不平整,可測試多個點取平均值),試樣膨脹后的高度與膨脹前的高度之比即為該材料的膨脹倍數(shù)。膨脹性能以三個試樣膨脹倍數(shù)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精確至小數(shù)點后第一位。
阻火包帶的膨脹性能按照GA 304-2001中6.2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6.15 燃燒性能
6.15.1 阻火包所用的織物材料按GB/T 5455進行試驗。
6.15.2 將柔性有機堵料或防火密封膠置于模具內(nèi),制成尺寸不小于300mm×300mm,厚度為3mm的片材,并在溫度為60℃~65℃的烘箱中干燥72h以上,然后按GB/T 2408-2008規(guī)定的水平法進行試驗。
注:無法自支撐的試件,允許置于金屬網(wǎng)上進行試驗。
6.15.3 泡沫封堵材料按GB/T 8333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
6.15.4 阻火模塊、防火封堵板材、縫隙封堵材料、阻火包帶的燃燒性能按GB/T 2408-2008規(guī)定的垂直法進行試驗。
6.16 耐火性能
6.16.1 試驗裝置
6.16.1.1 耐火試驗爐
符合GB/T 9978.1對耐火試驗爐的要求。
耐火試驗爐應滿足試件安裝、升溫條件、壓力條件、溫度測試及試驗觀察等要求。
6.16.1.2 測溫設備
耐火性能試驗測溫設備應滿足下列要求:
a) 爐內(nèi)溫度測試
爐內(nèi)溫度測量,采用絲徑為Φ0.75mm~Φ2.30mm的熱電偶,其熱端應伸出套管25mm,熱電偶感溫端距堵料受火平面100mm。爐內(nèi)熱電偶的數(shù)量不得少于5支。
b) 試件背火面溫度測量
試件背火面——封堵材料、電纜表面或穿管表面、距堵料封堵邊緣25mm處的框架表面、塑料管道表面的溫度測量,采用絲徑為Φ0.5mm的熱電偶,工業(yè)Ⅱ級,數(shù)量不得少于6支。分布是:封堵材料表面距貫穿物表面25mm處,不少于2支;貫穿物(電纜、電纜束或穿管)表面距封堵材料表面25mm處不同的貫穿物至少設1支;支架或托盤表面距封堵材料表面25mm處至少設1支;使用阻火包帶時,在塑料管表面距樓板或墻體25mm處設2支熱電偶;距堵料封堵邊緣25mm處的框架表面設1支熱電偶;另設1支移動測溫熱電偶,必要時用來監(jiān)測試件背火面可疑點的溫升,其數(shù)據(jù)應作為判定依據(jù)。
c) 測溫設備的精確度
測溫儀器設備的精確度(系統(tǒng)誤差)應達到:
爐 內(nèi):±15℃;
表面或其他:±5℃。
6.16.2 試驗條件
6.16.2.1 升溫條件
符合GB/T 9978.1規(guī)定的升溫條件要求。當有特殊要求時,也可采用其他升溫曲線。
6.16.2.2 爐內(nèi)壓力條件
垂直安裝的試件進行耐火試驗時,試件底面所在水平面應保持正壓;水平安裝的試件進行耐火試驗時,在離試件受火面100mm的平面上應保持正壓。
6.16.3 試件要求
進行耐火試驗時,試件所用的材料、制作工藝、拼接與安裝方法應足以反映相應構件在實際使用中的情況。為使試驗能夠?qū)嵤┒M行的安裝方式的修改對試驗結果應無重大影響,并應對修改作詳細說明。
6.16.4 試件制作
6.16.4.1 概述
6.16.4.1.1 防火封堵材料在進行產(chǎn)品質(zhì)量判定時,試件的制作可選擇本標準中規(guī)定的標準試件的制作方式。針對實際工程應用的試件,試件的制作應與實際使用情況一致。當按實際工程應用制作的試件已包含標準試件中的所有貫穿物及其組合方式時,若其耐火性能達到規(guī)定要求,該試驗結果也可用于對產(chǎn)品進行質(zhì)量判定。
6.16.4.1.2 電纜受火端用所測試的堵料封頭(封頭長度50mm,厚度25mm),暴露于火場的電纜長度300mm;穿管受火端用所測試的堵料堵塞管內(nèi)徑,堵塞長度100mm,穿管伸出試件受火面300mm;貫穿物的長度為1500mm。
6.16.4.1.3 背火面的貫穿物或支架應采用適當?shù)姆绞焦潭ǎ乐关灤┪锘蛑Ъ茉谠囼炃盎蛟囼炦^程中滑落。
6.16.4.2 孔洞用防火封堵材料試件
6.16.4.2.1 孔洞用防火封堵材料標準試件應包含混凝土框架、貫穿物、支架和孔洞用防火封堵材料等部分,標準試件的尺寸和詳細制作要求見附錄A的A.1。
6.16.4.2.2 對于無機堵料、阻火包或阻火模塊,圖A.1中的防火封堵材料應采用被測試的無機堵料、阻火包或阻火模塊中的某一種,允許與柔性有機堵料或泡沫封堵材料配合使用。
6.16.4.2.3 對于柔性有機堵料或泡沫封堵材料,圖A.1中的封堵材料由預留矩形孔洞(孔洞長度:510mm,高度:110mm)的C30混凝土替代,預留矩形孔洞位于圖A.1中需要鋪設電纜橋架、電纜和鋼管等貫穿物的位置。在預留矩形孔洞內(nèi)按圖A.2鋪設電纜橋架、電纜和鋼管等貫穿物,采用柔性有機堵料或泡沫封堵材料堵塞孔洞內(nèi)所有間隙。
注:柔性有機堵料或泡沫封堵材料的試件制作見圖A.2。
6.16.4.2.4 對于防火封堵板材,圖A.1中的防火封堵材料應采用受火面與背火面各設一塊防火封堵板材,并允許在板材與框架及貫穿物結合處使用柔性有機堵料或泡沫封堵材料的安裝方式。
6.16.4.3 縫隙用防火封堵材料試件
6.16.4.3.1 縫隙用防火封堵材料標準試件應包含混凝土框架、固定支架及結構縫隙用防火封堵材料等部分,試件應包括與防火封堵材料性能相適應的最大和最小兩種固定縫隙寬度,最大和最小兩種縫隙寬度由委托方確定,必要時可包括可移動縫隙。標準試件的尺寸和詳細制作要求見附錄A的A.6。
6.16.4.3.2 如果縫隙用防火封堵材料具有封堵變形縫隙的能力,對于允許縫隙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一定變形的縫隙封堵材料,在進行耐火性能試驗前,縫隙應移動至其變形率為100%時的位置;對于允許縫隙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生一定變形的縫隙封堵材料,在試驗過程中其縫隙應由其允許變形率的20%逐漸移動至其允許變形率的100%,縫隙移動的時間必須控制在耐火試驗開始后的前60min以內(nèi)。
6.16.4.4 塑料管道用防火封堵材料和防火封堵組件試件
6.16.4.4.1 塑料管道用防火封堵材料標準試件應包含混凝土框架、塑料管、支架及塑料管道用防火封堵材料等部分,標準試件的尺寸和詳細制作要求見附錄A的A.3。
6.16.4.4.2 防火封堵組件標準試件應包含混凝土框架、貫穿物、支架、防火封堵材料和耐火隔熱材料等部分,標準試件的尺寸和詳細制作要求見附錄A的A.9。
6.16.5 狀態(tài)調(diào)節(jié)
試件制作后應按產(chǎn)品使用說明的規(guī)定進行養(yǎng)護,待試件養(yǎng)護期滿后方能進行耐火試驗。
6.16.6 試驗程序
6.16.6.1 試件的安裝
試件安裝應反映實際使用情況,根據(jù)測試要求將試件垂直或水平安裝于燃燒試驗爐上進行試驗。在背火面的防火封堵材料、貫穿物及框架上布置熱電偶以測量背火面溫升情況。貫穿物的懸臂端應采用有效的支承(托架)。
6.16.6.2 測量與觀察
爐內(nèi)溫度測量用熱電偶應符合GB/T 9978.1的規(guī)定,熱電偶的設置應不少于5支,溫度記錄周期不大于30s。
a) 試件背火面溫度
測量并觀察背火面封堵材料表面的溫度、距封堵材料背火面25mm處電纜表面的溫度、距封堵材料背火面25mm處穿管表面的溫度、距封堵材料背火面25mm處框架表面的溫度。
b) 完整性
測量并觀察試件背火面是否有火焰或熱氣流穿出點燃棉墊,以及試件背火面是否出現(xiàn)連續(xù)火焰達10s以上。棉墊的要求與使用應符合GB/T 9978.1的規(guī)定。
c) 隔熱性
測量并記錄背火面所有測溫點包括移動熱電偶的溫升,以及任一測溫點溫升達到180℃的時間。
6.16.7 耐火極限判定準則
6.16.7.1 耐火極性判定
試驗中出現(xiàn)6.16.7.2和6.16.7.3中規(guī)定的完整性喪失或失去隔熱性的任何一項時,即表明該防火封堵材料的完整性或隔熱性已達到極限狀態(tài),所記錄的時間即為該防火封堵材料的完整性喪失或失去隔熱性的極限耐火時間。
6.16.7.2 完整性喪失
完整性喪失的特征是,在試件的背火面有如下現(xiàn)象出現(xiàn):
a) 點燃棉墊;
b) 有連續(xù)10s的火焰穿出。
6.16.7.3 失去隔熱性
隔熱性喪失的特征是,,在試件的背火面有如下現(xiàn)象出現(xiàn):
a) 被檢試樣背火面任何一點溫升達到180℃;
b) 任何貫穿物背火端距封堵材料25mm處表面溫升達到180℃;
c) 背火面框架表面任何一點溫升達到180℃。
6.16.8 耐火性能的表示
以試件的極限耐火時間表示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精確至0.01h。
6.16.9 耐火極限的修正
如果試驗過程中因異常情況爐內(nèi)溫度超過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應根據(jù)爐內(nèi)的升溫情況對實際耐火時間進行修正。其修正值為實際耐火時間的前3/4時間內(nèi)的實際爐溫曲線與相應時間的標準溫度曲線的面積差的2/3乘以實際耐火時間,它們的積除以實際耐火時間的前3/4時間內(nèi)的標準溫度曲線下的面積。如果實際爐溫超過標準爐溫,調(diào)整時間為增加,反之減少。修正公式如下:
C=2I(A-As)/3As………………(6)
式中:
C——I的等時段修正值,單位為分(min);
I——實際耐火時間,單位為分(min);
A——前3/4I的實際爐溫曲線下的面積;
As——與A相同時段內(nèi)標準爐溫曲線下的面積。
6.16.10 耐火性能試驗結果的應用
耐火性能試驗結果的應用參照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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